网上举报须知
一、驻中国三峡集团纪检监察组主要接收以下信访举报: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对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 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5.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6. 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7.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驻中国三峡集团纪检监察组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1. 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 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行使信访举报权利应注意的事项:
1.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 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四、驻中国三峡集团纪检监察组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